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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un88备用    发布时间:2023-09-24 23:02:2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己任,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电力电缆产品大类最重要的包含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6kV~35kV的中压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民用建筑线缆等系列新产品,是国内拥有成熟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公司产品品种类型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头羊。公司通信线缆产品系列包括:同轴电缆、室内外光缆、安防数据缆、组件连接线。

  万马高分子自成立以来,三十余年专门干电线电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本的产品涵盖了电线电缆制造所需的绝缘、护套、屏蔽等线缆用综合材料。特色产品有:220kV超高压电缆用绝缘料;66KV-110kV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KH 中低压系列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抗水树长寿命电缆用绝缘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10kV~220kV电缆用半导电屏蔽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特种PVC电缆料;特种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新能源产业集团拥有从7kW到480kW功率的充电桩产品线,具备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基本的产品涵盖直流单桩系列、直流群充系列、交流桩系列等。在充电站运营中,除向新能源车提供充电服务外,公司也拓展了代运营、代运维等服务。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通过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做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21 万马 01”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认为,公司在行业地位与品牌知名度、产业链一体化、研发技术与生产装备、产能规模与产品质量等方面仍具备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对存续债券偿付能力较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杭州临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网站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亿元,基本每股盈利0.4086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26.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64亿元。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争取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经充分讨论,确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总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8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万马高分子为湖州万马高分子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5年,为清远万马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资产、存货、同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2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680.1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6票同意、3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董事总经理徐兰芝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危洪涛先生因在相关单位有任职,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该议案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3,178.32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关手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1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320A0101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720,666.0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810,081.92 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37,190,858.43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754,973,069.23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095,692,794.91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总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第4、9、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4日发出。监事会主席王婵娟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3,178.32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8,361,683.4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2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312,936.25元,2022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77,261.97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226,009.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为银行存款。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有几率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接受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材料”)、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泰科”)、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振光电”)、青岛中科华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科华联”)及其他关联方企业。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徐兰芝女士、危洪涛先生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1)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万马科技营业收入34,909.87万元,净利润890.8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万马科技总资产70,794.46万元,净资产39,110.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下转B146版)